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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合伙企业是否必须订立书面合伙协议?

返回列表来源:开业网 发布日期: 2022.11.01 浏览:0

成立合伙企业是否必须订立书面合伙协议?


根据《合伙企业法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设立合伙人企业必须有书面合伙协议。

成立合伙企业是否必须订立书面合伙协议?



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:


(一)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;


(二)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;


(三)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、住所;


(四)合伙人的出资方式、数额和缴付期限;


(五)利润分配、亏损分担方式;


(六)合伙事务的执行;


(七)入伙与退伙;


(八)争议解决办法;


(九)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;


(十)违约责任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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