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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学人员及其家族来沪处理本市常住户口需求哪些资料
法人营业执照(或法人登记证书)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誉代码(依答应经营的,另须供给相关主管部门赞同的答应证书
《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》
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定的劳作(聘用)合同
企业验资证明
企业最近接连6个月交纳增值税(营业税)或企业所得税税单(零税单无效)
企业最近接连6个月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凭据
教育部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
留学人员及其家族来沪处理本市常住户口需求哪些资料
国(境)外毕业证书、成绩单;归于进修人员的供给国(境)外进修证明、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
出国(境)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;出国(境)前系在职人员的,供给原作业单位赞同调出或已离任证明;在国(境)外有作业经历的,供给作业证明
护照、签证及一切出入境记载、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
在沪落户地址证明
婚姻状况证明
子女出生证明及合法生育的证明
在本市正常交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
爱人和子女户口簿、身份证、爱人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、子女出生证明
爱人在本市有作业单位的,供给劳作(聘用)合同、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(须加盖单位公章);本来在外省市有作业单位的,供给原单位赞同调出或已离任证明
抛弃随迁的,供给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及书面抛弃随迁承诺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