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开业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欢迎您!

收藏本站|在线留言|网站地图

开业网 您身边的企业财税管理专家政府合作单位 财政扶持 数千家企业选择

全国咨询热线021-31200178

您所在的位置是: 首页 » 新闻资讯 » 创业百科 » 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

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

返回列表来源:开业网 发布日期: 2022.12.30 浏览:3

文号:税总办征科函〔2022〕245号

发文单位: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

发文日期:2022-12-27

状态:全文有效

国家税务总局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,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,结合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要求,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,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。

一、2月、3月、6月、8月、9月、11月、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。

二、1月15日为星期日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6日。

三、4月15日为星期六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7日。

四、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8日。

五、7月15日为星期六,申报纳税期限顺至7月17日。

六、10月1日至6日放假6天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。

各地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,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(征管科技司)备案。

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

2022年12月27日  

本文标签: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财税咨询 商标注册 公司变更 营业执照办理 上一篇:今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... 下一篇:关于发布《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 ...

【推荐阅读】

开业网

扫一扫,免费咨询

公司地址: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6088号凯德龙之梦商务楼1208-1213室
咨询电话:021-31200178(周一至周日9:00-22:00)
邮 箱:257800674@qq.com
百度统计/cnzz
上海开业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
备案号:沪ICP备15056383号-5